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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三穗款場鄉法律援助化解了一起贍養老人的糾紛。
曾某系款場鄉某村民,年逾八旬。自分田下戶以來,她一直與長子王勛生活在一起。次子王森、三子王藩很少過問母親起居。
今年5月,王勛拆除老屋,在此基礎上修建新房。剛開始說好,在王勛的新房修建之前,將母親某安置在兩個弟弟的住所輪流居住。在王藩家住滿兩個月后,王藩夫婦認為老人該去王森家住,就把老人的被褥扔了出來。但王森說他家的房子是其繼子出資修建,他沒有權利接母親進去。無奈之下,王勛搭了個簡易棚子,讓母親進去住。

8月6日,款場鄉綜治、民政、司法的工作人員得知這一情況后,主動去到王勛家,把三兄弟喊到一起,商量解決其母親的居住辦法。由于王森、三子王藩各執己見,協商未果。
在這種情況下,司法的工作人員與曾某、王勛交換了意見,決定給曾某提供法律援助,通過訴訟途徑,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老人的權益。8月7日,向三穗縣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
8月10日上午,瓦寨法庭一行三人,會同款場鄉民政、司法、款場村委會工作人員來到王家,把王氏三兄弟召集起來,進行庭外調解。法官指出:我國法律明文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且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如果對老人不聞不問,甚至遺棄的話,會構成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司法所工作人員作了分析:目前天氣炎熱,早晚溫差大。老人身體健康狀態差,長時間露宿,勢必患病。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到了那一步,悔之晚矣。王氏三兄弟也分別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和顧慮。

經過幾番說法講理,達成協議:暫時把母親安置在王森家中三個月,王勛負責送飯、送水照料起居,并承擔母親的生養死葬一并事宜。
隨后,曾某住進王森家,不再遭受日曬雨淋之苦。一場由家庭矛盾引發贍養糾紛通過及時地法律援助,在以訴促調的方式下,終于得到解決。(張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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