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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4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貴州省黔東南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王家黔(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貴州省安順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安順市檢察院已向安順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家黔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王家黔,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安順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家黔利用其擔任黔東南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產,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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