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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保障。為加強對“211”工程的領導,縣成立以縣長為組長,縣人大常委會、縣人民政府、縣政協分管聯系領導為副組長,發改、財政、扶貧、農業、林業、水務、交通、供電、國土、教育和科技、住建、市場監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211”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5個專項工作組,建立“一個產業明確一套工作班子,一個部門負責制定一個工作方案,研究一套工作措施”的機制。各鄉鎮要參照縣的做法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副鄉鎮長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項工作組,抽調精兵強將,組織精于隊伍,推動工作落實。
(二)人才保障。每個產業要成立以縣、鄉兩級組成的產業發展3-5人專家團隊,設立和聘請產業發展首席專家,相關技術干部為成員。主要負責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方案,研究解決產業發展問題,開展產業科技創新。
(三)技術保障。加強對農技干部、企業法人、職業農民等的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確保農業實用技術到園區、到基地、到田間地頭。實行科技特派員制度,領辦或參與經營帶動產業發展。制定農業實用技術,推廣秸稈還田、測土配方施肥、深耕、良種良法、病蟲害綜合防治等技術。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鼓勵企業申報認證認定“三品一標”,建立質量可追溯體系。要加強優良種苗技術研究和基地建設,保障產業基地建設優良種苗供應。
(四)用地保障。堅持“自愿、有償、互利”的原則,各鄉鎮各部門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研究制定土地林地流轉鼓勵政策,通過轉包、轉讓、互換、入殷、出租等形式,引導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有序流動,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對園區、基地和農莊要給予用地指標傾斜,對能形成固定資產的農業設施用地辦理用地手續,以便企業向銀行進行融資。凡直接用于特色農業發展及農業園區建設的臨時配套設施用地,不納入非農用地范圍,不需辦理審批手續。
(五)資金保障。一是建立扶持“211”工程農業龍頭企業導向基金。依托黔東南州綠源農業投資有限公司、黃平縣且蘭農業投資有限公司,建立州、縣級財政投入導向基金,組建農業龍頭企業聯盟。縣級財政把“211”產業發展資金納入每年財政預算,建立“211”專項發展基金,縣級財政安排一定資金,主要用于“211”工程產業發展。探索以入股、戰略投資的形式扶持龍頭企業,企業產生效益后退出,滾動使用。二是建立信用擔保基金。依托縣助力擔保公司,建立信用擔保基金,搭建起“功能完善、運轉高效”的政府農業投融資平臺,形成多形態、多層次、多元化的“三農”投融資體系,為農業龍頭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或貸款。三是建立科技扶持基金。科技扶持基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推廣和技術研發,推動產業技術進步,科技扶持基金要嚴格按照企業申報,專項小組提出意見,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實施。
(六)項目保障。以“211”工程布局基地規劃為龍頭,捆綁項目向上申報,整合扶貧、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國土整治、小型農田水利、石漠化治理、新農村建設等項目資金用于“211”工程產業基地建設
(七)市場保障。加快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建設,在農貿市場設立“211”專柜窗口,鼓勵支持建立營銷專業隊伍。
(八)風險保障。認真落實農業保險政策,確保農業保險對特色農業產業的全覆蓋,防范和化解“211”工程發展的自然風險。
(九)品牌保障。2015年,確保落實1個以上“三品一標”認證(認定)工作,鼓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國家名牌、省級名牌、綠色有機認證、地理標志申報,對縣內企業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國家名牌、省級名牌、綠色有機認證、地理標志的由縣級財政給予資金獎勵。
(十)督查考核。由“211”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對鄉鎮進行一次督導,將“211”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及工作開展情況向縣主要領導通報。各鄉鎮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進展情況。縣每半年召開“211”工程建設調度會,適時組織各鄉鎮相互觀摩、匯報交流。嚴格按照平時檢查(督查)、年終考核等形式對“211”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考核,并兌現獎懲,每個產業分別從縣財政拿出20萬元進行獎勵,具體辦法按《黃平縣“211”綠色生態現代農業工程考核獎懲辦法(試行)》執行。對“211”工程建設貢獻突出的有關人員,符合任職條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干部選拔任用的相關程序優先提拔使用;對工作不重視,推進不力,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推諉扯皮的通過誡勉談話、通報督查、調離崗位等形式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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