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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4月8日,從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出臺了《從江縣安全生產監管領域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市民對安全生產領域瞞報、謊報重大事故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舉報,經核查屬實的,將對第一舉報人給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獎勵。
該制度的出臺,旨在鼓勵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并排除重大事故隱患。舉報人可通過電話、網絡、信函、當面等方式,對安全生產隱患、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遲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問題進行舉報。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調查屬實的,受理舉報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將按規定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給予現金獎勵。
該制度規定,凡舉報“安全生產瞞報事故、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經查證屬實的,將視情給予100以上5000元以下的經濟獎勵。同時,《制度》還對舉報人保護做出了專門規定。嚴禁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情況;嚴禁獎舉報材料和舉報人的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舉報單位和被舉報人,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吳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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