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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鎮遠縣羊坪鎮一青年姚某因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被鎮遠交警查獲,托人說情反被重處,被行政拘留10日,罰款1000元。
據介紹,事情發生在2月10日,當天鎮遠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張大江親自帶領民警在轄區五甘線31KM處(小地名:百家墳)執勤,嚴把凝凍期間春運安全關。10時45分許,姚某駕駛一輛五菱牌輕型貨車由青溪往鎮遠方向行駛到執勤點,因無證駕駛心虛的他無視交警示意,掉頭就跑。在逃跑的過程中,姚某見交警駕車追來,又于視線遮擋處迅速與有駕駛證的同車人楊某交換位置,以期逃避法律制裁。
然而姚某的駕駛行為,早在交警執勤相機的鏡頭中一清二楚。見鐵證如山,毫無悔改之意的姚某一個勁的跟執勤民警套近乎、拉關系、托人情,想方設法避免處罰。但讓姚某意想不到的是,他托人打的一個個“說情”電話,都被交警嚴辭拒絕。執勤民警對說情者說:“本想看在元宵佳節期間的份上欲對他從輕處理,他卻四處托人說情,說明他存在‘違法不要緊,只要關系深’的膚淺認識,你們愈是說情,愈要重罰。”
2月12日,姚某被送往劍河縣行政拘留所拘留,他將在拘留所中度過元宵節。(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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