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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將建省級“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日間照料中心”,并開通救助熱線和網絡服務平臺
感染艾滋兒童每月可領生活費
5月31日,貴州省民政廳、省婦聯與省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一起,與6名感染兒童、3名受影響兒童及家長和10名志愿者座談,向孩子們發放了節日慰問金和文具用品。據悉,省民政廳近期將建成“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網絡服務信息平臺”,開通救助熱線,并在年內籌建省級“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日間照料中心”,進一步拓寬我省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救助渠道。
為拓寬救助渠道將開通熱線和網絡平臺
據了解,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是指艾滋病致孤兒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兒童、攜帶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兒童。去年至今,向貴州省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福利指導中心申報救助的受艾滋病影響兒童近30人,而我省總數據普查大約為1400余人,其中200余名兒童已經攜帶艾滋病毒或感染上艾滋病。
省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負責人介紹說,為切實保障和維護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我省設立了“貴州省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福利指導中心”,并啟動了相關福利保障項目,包括了對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的福利制度。在申報救助的近30名受艾滋病影響兒童中,有20余人獲得了基本生活費的發放和補發(從2012年1月1日計發),其他兒童獲得了項目的相關救助。
“獲得救助的兒童人數和普查總數的落差存在,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省民政廳副廳長、省婦聯副主席甄燕馳介紹說,申報者寥寥的原因之一是,有許多家庭對這項福利制度政策的不了解、不知情,另外,一些家庭礙于心理因素不愿主動申報救助。
為進一步暢通救助申報渠道,我省近期將開通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救助熱線和網絡服務信息平臺,并在今年內建成省級“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日間照料中心”。
感染兒童生活費標準:散居每人每月600元
據介紹,目前我省屬集中供養的艾滋病毒感染兒童每人每月1000元基本生活費,在福利機構的工作下已全部落地執行。但對于社會散居的艾滋病感染兒童或因父母雙方感染艾滋病死亡而致孤兒童的基本生活費發放,因前面所述的幾類原因,領取到生活費的兒童較少。為此,省民政廳希望通過媒體再次介紹申領基本生活費的政策。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于2013年1月下發了《關于發放全省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的通知》,決定自2012年1月起,為全省攜帶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兒童(以下簡稱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發放范圍分為:艾滋病病毒感染未滿18歲未成年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已滿18歲,但還在就讀高中、中專、大專、大學等上學的成年人。
發放標準為:集中供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1000元/人/月;社會散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600元/人/月。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將按照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的原則,每五年調整一次。
申請程序:申請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由感染兒童其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或縣級以上的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需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證明(HIV抗體確診檢測報告單、HIV抗體檢測為陽性)。民政部門對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個人資料嚴格保管,嚴禁外泄。
有關政策咨詢,可向貴州省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了解,電話0851-5212059。
作者: 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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