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父親欠債上百萬元 兒子逼債主寫下240萬欠條
父親借高息巨款欠下百萬巨債,兒子雇請30個小兄弟欲用暴力擺平此事,反逼債主寫下百萬欠條。兒子不僅支出高額“出場費”,賠付巨額醫療費,還因此觸犯刑法。昨日,記者從南充營山縣法院獲悉,此案已一審宣判,兒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父親借錢:
向朋友高息借款百萬
無法還錢寫下欠條
郭光華和投資建筑項目的鄭德平既是生意上的伙伴,也是生活中的至交。
2012年,鄭德平帶朋友李總找郭光華借錢,稱自己正和李總做工程,并許諾給他5分的年息。“借錢可以,但我只認鄭德平。”隨后,郭光華陸續借給鄭德平共計197.5萬元。
讓郭光華沒有想到的是,鄭德平爽了約。郭光華找到鄭德平還錢,鄭德平拿出了李總欠自己的151萬元借條讓郭光華保管。
到了約定還款日期,鄭德平未能如期還款。郭光華拿著151萬借條找李總要錢,可一問才知道,原來這個工程沒李總的份,郭光華認為上當受騙。
2012年7月,郭光華和老婆在南充某酒店找到鄭德平,將其堵在屋內兩天兩夜,最終鄭德平寫下一張240余萬的欠條才離開。
同年10月,郭光華得知李總因合同詐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151萬的借條成了廢紙一張,便向鄭德平追債。鄭德平分四次還了90萬元?晒馊A仍追蹤到巴中找鄭德平還錢。
兒子出馬:
花錢請30人“扎場子”
逼債主寫下240萬欠條
鄭德平被郭光華夫妻追債,回家大倒苦水。鄭德平的兒子鄭曉林聽后說,“這事我來擺平。”鄭德平知道兒子生性沖動,怕他惹出事,便勸道:“別干傻事,我應付得了。”鄭曉林雖滿口答應,可心里卻盤算著如何收拾郭光華。
2013年1月12日晚,鄭曉林在成都遇見了人稱“大力哥”的張力。知道張力有一幫“小弟”。鄭曉林希望張力能帶著他的手下扎場子,嚇嚇郭光華。最后,二人商定共帶30人,鄭曉林答應給每人1000元的“出場費”。
幾日后,鄭曉林租來四輛商務車,載著張力等人向郭光華辦公地點開去,隨后,鄭曉林同郭光華發生爭吵,爭吵中,鄭曉林接到爸爸鄭德平電話,“你不要亂整,一天盡干些傻事。”鄭曉林答道:“你放心,我不得。”
隨后,鄭曉林帶著一干人埋伏在郭光華必定經過的岔路口,見郭光華開車過來,便擋住去路,將郭光華從車里拽下來,推進了他們開來的車里,向南高速路開去。
“為啥借你一百萬元,利息就要付一百多萬?”“利息是之前就約定好了的,不是我逼著他給的。”“你不逼他他會給你那么多錢么。”詢問為何父親要支付高額利息后,鄭曉林打了一拳在郭光華胸口上,郭光華抱頭蹲在地上,不斷求饒,在張力的勸說下鄭曉林住了手。
鄭曉林認為不能輕易便宜了郭光華,于是逼著郭光華寫了一張欠款已還清的清條和一張郭光華欠鄭德平240萬元的欠條,在高速路口將郭光華推下了車。隨后,鄭曉林付給張力等人4萬元的“出場費”。
法院審理
構成非法拘禁被判刑
南充市營山法院審理認為,鄭曉林在其父與人發生經濟糾紛時,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毆打致人輕傷,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和身體健康權,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應依法懲處。近日,法院判決鄭曉林犯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劉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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