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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錦屏縣公安局新化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過家家”式無效婚姻引發的糾紛。
11月18日上午9點30分,錦屏縣公安局新化派出所,接到新化鄉新化寨村九組女子龍某電話報警稱:“同村的林某某帶著家人現到我家來鬧,并揚言要打人。”接報后,新化派出所民警立刻趕到新化寨村,見林某某及家人在龍某家中激烈爭吵中,為避免事態擴大,民警將雙方分開后,開展調查工作。經查,新化寨村女子龍某與本村男子林某某在未到法定婚齡、未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于2012年“過家家”式的按當地習俗舉行了婚禮,婚后“小兩口”各自外出務工,因未得到合法的結婚手續,龍某外出務工期間,與一李姓男子登記結婚,并生下一小孩。近日,龍某帶著孩子回到娘家,林某某知道后感覺到被其欺騙,便帶人到龍某家,要求退還自己“結婚”時送到龍某家的彩禮錢,并賠償因辦酒造成的經濟損失。
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把兩家人叫到一起,通過宣讀《社會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應當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婚姻是無效婚姻等相關條款進行了詳細講解,對雙方未到結婚年齡而結婚、索要彩禮的方式等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提出調解方案。經兩個多小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做工作,雙方終于認識到了過去“過家家”式結婚的錯誤,并達成了賠償協議。為此,一起因“過家家”式婚姻引發的糾紛得以及時化解。(劉芳俊 許文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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