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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13年初,劉某等4人合伙種植藥材,聘請柳堡村彭某等十余名村民在山場上做工。2013年底,因管理不善,劉某等4人經營虧損,欠下彭某等十人工錢共計11805元一直不予支付。
彭某等十人一方面年齡偏大(都是50至60多歲的人),一方面又沒有文化,幾次到縣里找有關部門反映討要血汗錢,都因表述不清或未及時遞交依據,最后不了了之。
2014年9月,彭某等人來到柳川司法所反映她們的訴求,該所負責人在了解相關情況后,便積極引導她們走司法程序維權。柳川人民法庭立案后,與柳川司法所緊密聯動,按照訴調對接工作機制主動聯系劉某等人化解糾紛。因劉某躲避,辦案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員經多方打聽皆不知其下落,而劉某的另外三名合伙人只愿意按比例支付自己的份額,聯動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經過多方協調和幾次的動員工作,三名合伙人最終共同支付了11805元,彭某等十名農民工權益終得以維護。所以,當柳川司法所和法庭的工作人員將得到的血汗錢發交到了彭某等人手上時,樸實的農民們感激涕淋,無以言表,于是出現文章開頭農民工唱起她們擅長的山歌表達謝意的一幕。(金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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