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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銅仁市碧江區警方接到公安部經偵局第三直屬總隊關于對“陳某某等人銷售偽劣產品案有關線索進行核查”的通知后,立即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專案組偵查該案。
經辦案民警偵查后發現,湖南省吉首市一家鋼鐵公司生產的劣質鋼材,主要銷往湖南、貴州、重慶三省市。在公安部對這起大案下達收網命令后,銅仁市、碧江區警方在湘西州公安民警的配合下,于8月20日將犯罪嫌疑人楊某、陳某成功抓獲。隨后在他們的公司倉庫和門面內,現場查封尚未銷售的各種規格的劣質螺紋鋼35噸,價值15萬元左右。
經查,從2010年起,犯罪嫌疑人楊某、陳某,在明知吉首的這家鋼鐵公司產品不合格的情況下,仍以每噸4100元至4800元不等的價格從該公司購買劣質鋼材,共銷售劣質鋼鋼材400余噸,涉案金額160余萬元。
據犯罪嫌疑人楊某交待,這批螺紋鋼被瘦身了15%,即同等根數的情況下,重量少了15%,而且多是人們俗稱的“地條鋼”。據稱,該鋼鐵公司的產品與其它正規鋼廠的產品有著明顯區別,劣質鋼材沒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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