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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在省本級及貴陽、銅仁、黔南、黔東南試點,其余地區力爭明年全部施行
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貴州省基本醫療保險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服務管理辦法》已于日前出臺,今年8月起將在5個統籌區試點施行,其余地區,力爭明年全部施行。該辦法施行后,我省將逐漸告別異地就醫“墊支”時代,醫保患者省內異地就醫后,可在就醫地實現報銷。
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8月起,基本醫療保險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將在省本級及貴陽、銅仁、黔南、黔東南試點。屆時,參保居民不用再為報銷看病費用而奔波。
據了解,根據去年的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省每年異地就醫人數達12.2萬人/次。就此,為提高我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管理水平,提升全民醫保質量,切實解決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跑腿”和“墊支”難的問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去年11月,啟動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準備工作。
新政適用于需跨市、州就醫和零售藥店購藥的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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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結算范圍
辦法規定,省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省轄區內跨市、州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支付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個人負擔部分,其余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直接結算。異地就醫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范圍和標準,仍按照參保地的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執行。
具體為,異地就醫參保人員發生的以下醫療費用納入本辦法結算:
長期異地居住、常駐異地學習工作、轉診轉院人員在異地發生的住院和其他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特殊疾病待遇醫療費用。異地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異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費用只能使用個人賬戶支付,未建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由參保人員個人現金支付。
其中還規定,所有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均可納入異地就醫定點范圍。省和市、州,可在其中選定一定數量的定點醫療機構為異地住院和其他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特殊疾病就醫醫療機構。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名單,將向社會公布,并告知異地就醫參保人員。
另外,醫保處負責人解釋,信息系統建立完成后,異地就醫參保人員普通門(急)診就診、藥店購藥,可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異地定點零售藥店直接刷卡。而長期異地居住、常駐異地學習工作、轉診轉院人員,則需要按參保地相關規定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并在指定范圍的醫療機構就診。
據介紹,新政采取試點先行的辦法,今年選定貴陽市、銅仁市、黔南州、黔東南州和省本級共5個統籌區,作為試點地區,今年8月份啟動實施,其余地區力爭明年全部實施。(姚東 馮云)
【原標題:醫保8月起可異地結算 先在貴陽、黔南等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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