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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在貴陽市工作(居住)1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已辦居住證、繳納社保
■加分項:見義勇為,每次加120分;為重大案件提供破案線索,每次積30分
■扣分項:違反計生政策、修建或居住在違章建筑內的,將被嚴厲扣分
昨日,貴陽市人口計生委通報,從今年6月份開始,貴陽市流動人口可以通過積分方式申請其在貴陽市居住地所在的戶籍。這意味著在貴陽市生活的流動人口在享受各方面“同城待遇”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入戶指標數當年5月底前公布
據貴陽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員介紹,目前貴陽市有流入人口約103萬人,約占全市總人口的23%。其中辦理居住證的流動人口有61萬人,今年或可達到70余萬人。
為此,貴陽市委、市政府出臺了《貴陽市流動人口積分入戶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對戶籍不屬于貴陽市,或屬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跨縣流入貴陽市其他區人員,在貴陽市連續工作(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和穩定職業,已辦理居住證且已繳納社會保險者納入貴陽市積分入戶管理范圍。
流動人口積分入戶管理采取個人自愿、轄區申請、統一管理、逐年調整的模式。
根據規定,積分累計超過260分的流動人口,可申請積分入戶(非農業戶籍)排名。入戶指標和名額將由貴陽市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研究并擬定各區(市、縣)當年入戶指標數,報市政府批準后,委托各區(市、縣)政府于當年5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申請積分入戶的流動人口應于每年6月1日——7月1日向居住所在地鄉(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提出入戶申請。
各鄉(鎮)政府、社區服務中心將于每年8月1日前對申請積分入戶對象開展積分評分,并將積分情況逐級上報并公示。符合申領資格的流動人口預計在當年11月前辦理完入戶手續。申請人入戶后,其配偶和18周歲及以下子女可根據貴陽市戶籍政策相關規定隨遷入戶。
流動人口積分由3部分組成
據了解,流動人口積分入戶管理計分標準由基礎分、獎勵分、扣減分3部分組成,總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在《暫行辦法》的加分標準中,如是流動人口有見義勇為或具有一定影響的好人好事行為的,每次積120分;有舉報犯罪行為的,每次積10分;有舉報重大案件或提供線索并最終破獲案件行為的,每次積30分。
反之,如果是違反相關規定的有可能受到嚴厲扣減分。例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修建、參與修建或居住在違章建筑內,以及參與非法傳銷和邪教活動等違法犯罪的,將被嚴厲扣分。
為方便廣大流動人口了解加分入戶的政策,貴陽市人口計生委公布了該委流管辦電話7987432。(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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