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來臨,近日,貴州省教育廳專門下發通知再次重申,禁止中小學校在寒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已作寒假補課安排的,一律立即停止;在職教師在寒假期間,不得在中介機構、補習場所等進行有償補課和有償家教。
此前,省教育廳發布了2012-2013學年度全省中小學開學及放假時間的通知,對各種類型學校開學及放假時間做了明確規定,提前開學、推遲放假等行為將被查處。
在昨天下發的通知中,省教育廳強調各地要充分發揮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將禁止中小學校在寒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納入加強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考核內容。對違規辦班的,要立即停止,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通報本地所屬學校;對辦班補課并收取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建議主管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直至撤銷校長職務,并將收取的費用全額退還給學生;對區域出現大范圍亂補課亂收費行為的,省教育廳將通報全省,并提請有關部門對主要責任人做出嚴肅處理。
同時,各地要及時報告禁止中小學校在寒假期間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工作進展情況,特別要及時報告當地查處違規補課行為情況。對隱瞞不報和省督察組隨機督察出的問題,要按照誰屬地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問責。
另外,在“控輟保學”方面,教育廳也要求全省各地要認真落實縣長、教育局長、鄉(鎮)長、村長、校長、家長、班主任(七長)“控輟保學”責任,認真抓好寒假期間返家過節的輟學學生的勸返工作,并防止在校學生被帶走出現新的輟學。
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擅自提前開學、推遲放假及隨意停課、補課等違規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開學和放假時間的,須由市(州)教育局提前向省教育廳報告,經批準同意后方可調整。
2012—2013學年度全省中小學開學及放假時間,我省中小學最晚放假時間為本月26日,最早開學時間為下月18日,即正月初九。小學1至6年級的放假時間最長,從本月12日至下月26日,共計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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