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規定有酗酒滋事經歷民警 一律中止持槍資格
作者:發表于:2013-12-17 09:10:40『 來源:大河網 』
日前,(河南)省公安廳下發通知,進一步深化紀律作風大檢查活動,要求全省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從嚴治警方針,堅定不移地剎風整紀,堅決落實好公安部、省公安廳各項紀律規定和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對所有的投訴舉報線索,紀檢監察部門要會同相關警種,一律進行調查,核實真實情況,依法依紀認真處理;對那些有違紀違規苗頭的民警,一律談話提醒,進行教育
引導,并加強重點管理;對存在重大家庭變故和矛盾、經濟糾紛、經常酗酒及有酗酒滋事經歷的民警,一律中止其持槍資格,并開展經常性的教育幫扶工作;加強重點督導檢查,對近年來違法違紀問題多發的地方和單位,一律派駐工作組,開展指導幫助。
通知強調,發生民警違紀違法問題后,要第一時間調查核實,盡快作出處理;引起社會輿論關注的,上級機關要及時派出工作組指導督促,適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情況。對性質
惡劣、影響巨大的案件,省廳、市局要派員到現場指導工作。對壓案不報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今后,凡是對隊伍嚴重失察失管的,都要對領導班子及時調整,必要時撤換主要領導;凡是發生民警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都要追究直接領導、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的責任;凡是發生在全國、全省造成惡劣影響案件的,市公安局黨委都要向省公安廳黨委作出檢討,并在全省通報批評。 (河南法制報 記者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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