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及面試(面談、專業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雷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leishan.gov.cn)、雷山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lszwzx.gov.cn)等向社會公布引進的職位、數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方法
1、報名時間:第一次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28日——4月25日止,第二次報名時間為5月1日——8月31日止。
2、報名地點: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08553336770
3、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畢業證、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持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以及縣市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已經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的特崗教師還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門和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5)考生根據所報考職位,預先在雷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www.leishan.gov.cn)或雷山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lszwzx.gov.cn)下載《雷山縣2013年事業單位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統一用A4紙打印,根據所報考職位,按要求填寫《雷山縣2013年事業單位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報名時交已填寫好的《雷山縣2013年事業單位吸收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免收報名費。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初審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只對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資料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初審,2013年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就業推薦表、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暫不進行其他未取得的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待畢業后再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報考者須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上述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
3、往屆畢業生在報名時直接進行資格審查(即初審、復審同時進行)。
(三)面試(面談、專業測評)
面試(面談、專業測評)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運用能力及適應引進職位工作的能力情況,采取面試、面談、專業測評等方式進行。具體內容由中共雷山縣委組織部、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面試(面談、專業測評)成績按百分制計。
(1)對博士(或正高)報考者,直接面談(考核)進行。
(2)對碩士研究生人才采取以下辦法進行:
1.報名應聘的考生,一般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考官由中共雷山縣委組織部、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有關單位領導、專家組成。
2.同一職位的報名人數超過1:3(含1:3)比例以上的,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如同一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可以直接采取面談、測評的方式進行。根據面試(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或測評結果,按引進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面談、專業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本《人才引進簡章》規定,按各引進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一職位入圍體檢考生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在雷山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由中共雷山縣委組織部、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醫院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
對于不能當場得出體檢結果的體檢項目,如出現體檢異常情況,須延伸檢查的,由原體檢醫院商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并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考生延伸檢查。
體檢結論下達后,考生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中共雷山縣委組織部、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以考生的現實表現和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通過查閱檔案資料、走訪、座談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素質、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管理權限,經中共雷山縣委組織部、雷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取消聘用資格。
、偈苓^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谑苄淌绿幏植⒃诜唐陂g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③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④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⑤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工作人員;
、拊谝幎ǖ臅r間內,未能提供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咦越拥娇己送ㄖ掌15日內,未能提供有效個人檔案的;
⑧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⑨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考察工作在2013年9月10日前結束。
(六)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經公示7天后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見、考察材料及其他相關材料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和雷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再按規定程序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2、用人單位必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按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聘用(新參加工作)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畢業生,按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程序和批準權限解除聘用。具體考核辦法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并報組織人社部門備案。被正式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至少滿5年(含試用期),否則按有關合同規定交納違約金。
3、同時考取幾個縣或州的考生,可以在縣人社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選擇,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書面自愿放棄申請原件到縣人社部門的,視為自動放棄;州人社部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體單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縣市。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本次專項引進中,如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本《人才引進簡章》規定程序和條件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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