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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江縣司法局剛邊司法所鄧江河接到剛邊鄉高麻村原支書梁某某反映:高麻村有一群眾到廣西鹿寨打工,被一輛卡車碾死,請求司法所出面協助處理。
鄧江河同志接待登記后,立馬動身前往廣西鹿寨處理此次交通事故,經對事故原因進行了解,具體情況為:今年3月19日傍晚6時許,受害者廖某正在為一輛卡車上木材,廖某某駕駛一輛滿載木材的卡車(桂B23223)從后山開下來,直接沖向前面卡車后尾,造成廖某當場死亡。
3月22日,鄧江河同志與當地交警大隊取得聯系,并主動與廣西鹿寨交警大隊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一是明確了法律關系,確認受害者廖某無責任;二是卡車司機廖某某負主要責任,木材老板覃某、前卡車駕駛員覃某某負連帶責任;三是根據《廣西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辦法》的規定,肇事者卡車司機廖某某等3人需賠償17萬元。
本次交通事故,鄧江河同志通過運用法律手段和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達成協議,死者家屬獲得賠償17萬元。截止4月16日賠償金全部到位。(鄧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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