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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線訊 今年以來,臺江縣把做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作為關注民生、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來認真組織實施。
為給被征地農民吃“定心丸”,臺江縣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臺江縣被征地農民安置辦法》和《臺江縣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實施方案》,明確被征地農民根據不同條件可分別享受農村低保、城鎮低保等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農民自主創業的可優先享受小額貸款優惠政策,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享受有關稅費減免和補貼待遇,同時享有新增公益性就業崗位安排、就業培訓、政策咨詢、專業技術培訓等方面政策傾斜;被征地農民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可享受標準教科書和寄宿生生活費補貼,在全日制大學以上受教育的可申請縣教育部門給予3000元至20000元的一次性獎學金;被征地農民可分別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范圍,征地時未滿60周歲的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給予一定的繳費補助,累計補助15年,同時參加農村或城鎮合作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實行差額補助。
據統計,目前該縣共有被征地農民1600多戶1.53萬人,每季度縣民政部門發放150多萬元的農村低保和城鎮低保救助金,每人每季度享受100元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同時還有800戶1610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有32戶32人安排到公益性崗位就業,有41名大學生享受16.8萬元的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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