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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退職人員,均加發5% 退職生活費。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關于頒發〈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國有和集體企業退職人員,凡符合國家和貴州省有關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并經發證人口計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給予加發退職生活費。
其中,退職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從年滿之月起按照本人上月退職生活費標準加發5% 退職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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