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周集鎮38歲女子楊某案發前堪稱當地名人,平時開豪車、挎名包,出手闊綽。但讓所有人意外的是,短短幾年時間,她與小自己13歲的情夫一起,詐騙親友700多萬大肆揮霍,案發潛逃。日前,該縣法院一審判處二人有期徒刑。
2011年7月至8月期間,霍邱縣周集派出所陸續接到幾十人報案,稱自己的錢被騙了,少則幾萬元,多則100多萬元,騙子居然是同一個人,警方遂立案偵查。經查,嫌疑人楊某原是該鎮一個體戶,1974年生。楊某平時開豪車,用的是LV包,穿的衣服動輒上萬元,對朋友出手闊綽。在村民眼中,楊某身家千萬,取得親友信任后,她便開始大量借錢。只借不還最終露餡,面對債主紛紛上門討債,楊某攜情夫潛逃,今年6月被天津警方抓獲歸案。法院查明,2008年,楊某在該鎮做生意期間,認識了小她13歲的男子王某,二人很快發展成情人關系,楊某對外謊稱王某是其妹婿,編造王某是有幾輛貨車的大老板,并虛構做生意需要資金等理由,向周邊群眾大量借款,并贈送電器、承諾給予高額利息和好處。
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期間,二人共騙取附近村民資金總額717.9萬元。為了讓村民不斷地借錢給她,楊某又虛構有人要買車,把汽車經銷商余某騙到鎮上開車展,楊某則對村民說汽車都是她的,并騙走了余某兩輛小汽車。大筆現金到手后,楊某和情夫過著揮金如土的生活,僅給其情夫王某買衣服等就花掉三四十萬元。
受害人張某是名教師,平時因和楊某熟悉,數次借錢給其“生意周轉”,金融部門對教師有個政策,用工資卡抵押可以借10萬元。出于信任,2011年6月,張某以購化肥種子為借口,用工資卡抵押向信用社貸款10萬元借給楊某。法院以集資詐騙罪、詐騙罪分別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十六年,罰金23萬元;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罰金人民幣16萬元。二人違法所得均予以追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