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崗稱,根據相關法規,如果酒駕的處罰只是罰款或扣分,不會影響當事人領取營業執照或擔任法人。如果當事人因醉駕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以及出獄后未滿三年期間,都不能擔任法人。
司法考試(√)酒駕可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處處長陳曉琴稱,博文中稱酒駕不能參加司法考試的說法不準確。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16條第一款規定,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在醉駕入刑后,酒駕和醉駕的區別就在于是否受到刑事處罰。如果是醉駕,受到刑事處罰的,不能參加司法考試;如果僅僅是酒駕,沒有受到刑事處罰,就可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陳曉琴強調,不管醉駕也好酒駕也好,或者其他什么問題,只要受到刑事處罰,就不能參加司法考試。就算考過了,申請人的資格審查也是非常嚴格的,在申領資格證時不會被批準。
@碑林朱明生:
隨著社會各項制度的完善,酒駕的違法成本將大大增加。
@15號通訊兵:
最好再與個人信貸綁定,這樣更厲害了。
@官瑩瑩:
相對于酒駕造成的后果,酒駕的代價算不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