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瑩瑩因吃荸薺卡住嗓子,被送醫。醫生檢查發現,瑩瑩渾身多處舊傷:頭部局部脫發,眼部受傷腫脹。此外,頭、頸、胸、背、陰部都可見多處陳舊性瘢痕。醫生詢問瑩瑩臉上的燙傷痕跡如何形成時,蔡某答復“拿暖瓶不穩燙的”。同時,醫生發現,2011年9月間,瑩瑩曾因“發熱,貧血”就醫,血紅蛋白僅51g/L(兒童正常值為110~160g/L)。
“醫院發現不對勁,報了警。”瑩瑩生母的代理人稱。
“為不挨打,要哄她開心”
警方介入后,瑩瑩向警察講述稱,身上的傷都是繼母打的,其中“頭傷是用搟面杖打的,眼睛和脖子是用手掐的,臉是用開水燙的,后背、肚子、屁股和下身是繼母用手掐或棍子打的。
瑩瑩稱,小弟弟出生后,繼母開始打她,“有時一天打我好幾次”。自己不敢哭,越哭越挨打。“我總要哄媽媽(指繼母)開心,她不開心就打我”。有一次,繼母讓她把衣服脫光,用開水往身上潑,自己先后三次進醫院。住院時,護士夸她的眉毛好看,繼母知道后,就用剪刀把她的眉毛剪了,還讓她喝刷鍋水。
瑩瑩說,除了挨打,“我在家從來沒吃過炒菜,總吃白面條,媽媽只給我吃過一次有醬的面條,那天爸爸過生日。”
“我想讓警察叔叔抓媽媽,這樣就不會有人打我了。”瑩瑩稱。
繼母:孩子被打得不敢出聲
經司法鑒定,瑩瑩已構成輕傷。其繼母蔡某因涉嫌犯罪被刑拘,后被批捕。
蔡某稱,2010年4月,兒子降生。正趕上陳先生家拆遷,因為拆遷款分配方案有分歧,她開始和陳先生的父母、前妻及妹妹都有了矛盾。“我覺得自己的生活沒希望了,瑩瑩和他們有血緣關系,等她長大了這種情況還會繼續,我就打她”。有時,隔一兩天打瑩瑩一次,有時每天都打,到后來,只要心情不好就打,瑩瑩“去醫院看傷就去了好幾次”。
蔡某在警方筆錄中稱,她經常用手掐、用腳踹、拿搟面杖打瑩瑩,生氣時還用熱水潑過瑩瑩。到后來,孩子被打得都不敢出聲哭了。
陳先生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因為家庭矛盾,妻子常打瑩瑩出氣。但是蔡某總是趁“我不在家時打孩子。直到最后一次女兒住院,我才知道女兒身上傷這么多。”
專家提醒
離婚父母應常探望孩子
北京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委員萬大強認為,現實生活中,不少父母用體罰方式管教孩子,正因如此,家長虐待孩子才難以被及早發現。孩子屬于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被打罵后往往無處求助,更不知道報警。
萬大強稱,在本案中,瑩瑩受傷本應該被更早發現,其父陳先生作為法定監護人,有必要經常主動關心孩子的身體及心理狀況,如明知瑩瑩和蔡某關系不和,就更應加以重視。此外,前妻張女士也不應該大撒手,而應經常探望孩子,一旦發現孩子受傷,立即報警。
萬大強強調,有必要提醒孩子,如果受到家長或親屬的嚴重打罵,可以報警或者向學校等第三方求助,方便有關部門介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