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監坐到第八年 “被我打死者”還活著?》有了最終結論
網易網訊 湖南省永州市公安機關25日晚向媒體發出通報:已經死去8年的聶華忠的身份證被人冒領一案有了最終結論,原來竟是他的大哥聶勝忠協助準備合伙做生意的李發昌,假冒聶華忠辦身份證用來貸款。公安機關將依法對騙領身份證的李發昌、協助李發昌騙領身份證的聶勝忠予以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將依據相關紀律規定對因把關不嚴,造成被他人騙領身份證的受理和審核民警進行調查處理。
冒名辦身份證是為貸款
據永州公安局介紹,經調查,目前在廣西柳州跑運輸的聶勝忠,在2008年的時候曾經在廣東常平開面的車搭客,與鄰縣道縣的李發昌認識,因李發昌經常坐聶勝忠的車,兩人成為好友。而2005年聶華忠死后,由于聶勝忠忙于為其弟打官司,且并不知道人死亡后是要注銷戶口的,因而他沒有到寧遠縣公安機關注銷聶華忠的戶口,家里的戶口簿也一直由聶勝忠保管。
2010年10月1日前后,李發昌與聶勝忠在寧遠縣合伙做廢品收購生意,但苦于缺少資金。因此李發昌提出可以到銀行貸款,一個身份證可以貸款一次。永州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由于聶華忠與李發昌長相相似,因此兩人決定假冒聶華忠辦身份證來貸款。聶勝忠將戶口本交由李發昌,由他到公安機關騙領二代身份證。
2010年10月20日,李發昌持聶華忠戶口內頁原件到永州市寧遠縣公安局辦證大廳,聲稱本人就是聶華忠,申請初次辦理二代身份證。公安機關辦證人員按照程序審核并辦理了“聶華忠”的二代身份證。
通報稱,因當時戶口系統里僅存聶華忠初中時的照片,該照片與李發昌相貌有很多相似處。寧遠縣公安局辦證人員核對李發昌身份時不夠仔細,讓李發昌騙領了二代身份證。
李發昌拿到二代身份證后,到農村信用社咨詢了貸款一事,得知貸不了款,便一直將聶華忠的身份證放在身上。2012年5月23日晚看到新聞報道后,李發昌就將二代身份證毀掉。
將對把關不嚴民警調查處理
通報稱,寧遠縣公安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中關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規定,對騙領身份證的李發昌、協助李發昌騙領居民身份證的聶勝忠予以從嚴從重處罰。
通報稱,寧遠縣公安局將依據相關紀律規定,對把關不嚴的民警進行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