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黔在線消息 近日,貴州省衛生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兒童兩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將原方案中規定的當年參合的0-14周歲兒童范圍調整為0—18周歲兒童,并新增法式四聯征納入農村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保障試點工作范圍。
兩病救治指定醫院劃定
通知規定,我省農村參合兒童兩病(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的定點醫院中先天性心臟病定點醫院為:貴州省人民醫院、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貴陽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貴陽中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貴陽市第一人民醫院、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
急性白血病定點醫院為:貴州省人民醫院、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貴陽市第二人民醫院、貴陽市婦幼保健院。
補償標準提高
據悉,兒童白血病救治要采取單病種限額付費,兒童先心病救治采取單病種定額付費,一律不設起付線。
符合救治條件的參合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在限額標準以內的醫療費用、控制標準內的抗感染藥物及血液制品費用、新農合補償比例為80%,醫療救助補償比例為20%;超出限額部分的醫療費用或超出控制標準的抗感染藥物及血液制品費用由定點醫院自行承擔;符合救治條件的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按照醫療費用定額標準,新農合補償比例為80%,醫療救助補償比例為20%;超出定額部分費用由定點醫院承擔;經省合醫辦審查通過的合理性超臨床路徑的治療費用,新農合補償比例為80%,醫療救助補償比例為20%;未獲通過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根據規定,新農合及醫療救助補償費用先由救治醫院全額墊付,出院時,由患兒家屬簽字確認。
部分救助費用降低
據悉,救助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標危組患兒平均全程費用標準控制在7萬元(以前為8萬元)內(不含抗感染藥物及血液制品費用等)。其中第一年誘導緩解和鞏固強化階段費用標準控制在5萬元內,第二年、第三年維持治療階段費用標準各控制在1萬元內。中危組患兒平均全程費用標準控制在12萬元內(不含抗感染藥物及血液制品費用等)。其中第一年誘導緩解和鞏固強化階段費用標準控制在8萬元內,第二年、第三年維持治療階段費用標準各控制在2萬元內。對于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平均全程費用標準控制在7萬元內(不含抗感染藥物及血液制品費用等)。其中第一年誘導緩解和鞏固強化階段費用標準控制在5萬元內,第二年、第三年維持治療階段費用標準各控制在1萬元內。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治療期間的抗感染藥物及血液制品等實行全程費用控制,控制標準各為5萬元。
另外,法式四聯征全程救治費用標準為5萬元。對同時合并房缺、室缺、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法式四聯征中,兩種或兩種以上者,以費用標準較高的疾病費用為基礎,每合并一種增加30%的費用。
省外救治確定原則
為方便群眾就醫,參合農民可自主選擇省外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兒童兩病救治醫療機構。對參合患者自主擇醫到省外非直補定點醫療機構治療兒童兩病且符合本方案情形的,住院醫藥費用一律由病人自行墊付后,超過定額補償標準的只按定額的80%支付,未達到定額補償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度的80%支付。
通知還要求,農村兒童兩病定點醫療機構對符合救治條件的患者要及時安排入院治療,要嚴格執行臨床路徑和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嚴格掌握治療、手術、出院指征,確保醫療質量,救治兒童兩病使用的藥物和診療項目,不受省新農合藥品目錄和基本診療項目目錄的限制。(彭俊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