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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近日,國家林業局下發了《關于對“春季行動”優秀組織單位、先進基層單位予以表揚的通報》,黎平縣森林公安分局被國家林業局評為“春季行動”先進基層單位,受到國家林業局通報表揚。
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國家林業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代號“春季行動”的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行動期間,各級林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領導親自掛帥督戰,森林公安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與相關部門通力合作,集中查處了一批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切實維護了森林資源安全和林區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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