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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潘雪花 特約記者 楊衛中)“冬春草木干,防火要當先;森林火災危害大,害人害已害國家。同學們不得在野外用火,一旦發現野外用火,有關部門將給予200-3000元的罰款處罰,嚴重的將按照《森林防火條例》進行處理。同學們一定要向家人作好宣傳,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爭做文明人,共創文明鎮”。這是近日記者下鄉到舊州鎮路過舊州二中時聽到的廣播內容,據該校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配合縣里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該校自開學以來每天利用學校智能廣播在課間操和放學時播放相關森林防火知識。
據悉,該校還采取了相應的森林防火宣傳措施,一是在校園醒目處,辦內容豐富的森林防火宣傳板報,利用有教育內涵的漫畫宣傳,做到圖文并茂;二是開展森林防火知識作文競賽,學校組織各班積極參與,并把優秀作文匯編成冊;三是利用學校智能廣播系統錄音,每天利用課間操和放學時滾動播放森林防火安全知識。四是向每位學生家長發放了《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提醒家長教育子女不得在林區放煙花爆竹、玩火、野炊等,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和監督工作,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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