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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現場
本港訊 6月10日,黎平縣召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業務骨干培訓會,全局干部職工共計20多人參加了培訓。
《流動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于2009年4月29日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抓好該條例的宣傳工作,黎平縣人口計生局決定對縣計生局業務骨干進行培訓。
培訓會上,副局長胡祖艷組織學習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局長梅承禮組織學習了《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意見》。
梅承禮局長要求:一是參加培訓的業務骨干一定要加強對該條例的學習,學深學透,以利于今后下鄉開展宣傳教育及指導工作;二是要擬出該條例的培訓方案,加強對鄉(鎮)流管辦工作人員的培訓;三是要把該條例印制出一批宣傳品,并及時發放到群眾手中;四是要與縣電視臺對接,利用縣電視臺加強對該條例的宣傳力度;五是要加強協調工作,組織縣直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該條例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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