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以堵路方式向砂石廠老板索費 獲刑4年
據京華時報 房山區大石窩鎮惠南莊村原村主任王華,以堵路的方式向砂石廠老板索要通路費,并糾集多人威脅砂石廠老板索要選舉費。昨天記者獲悉,王華被市一中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指控,王某在房山區大石窩鎮惠南莊村經營砂石廠,王華案發時是該村的村主任。王華采取挖路、堵路、打電話威脅等手段,伙同劉波多次向王某進行敲詐,并先后索要14萬元。
據被害人王某說,2009年10月份,王華將砂石廠的路給斷了,并找了六七個人看著,還停放著一輛面包車,車里放著鎬把。王某托人與王華溝通,王華告訴王某稱,“我雇了涿州那些小孩在那看道還沒給錢,你拿點錢把他們打發了。”于是王某便給了王華2萬元。去年四五月份,王華又把路斷了,并派劉波找王某,要求“拿點錢把路給通開”,于是王某又給了2萬元。
去年5月,劉波又給王某打來電話,稱“王華該選舉了,他肯定能選上,如果你不出錢,等選完了肯定沒有你好處”。王某當即表示拒絕,但是沒過多長時間,王華就帶著七八個人,拿著片刀,開著3輛車,來到了王某的砂石廠進行威脅。于是,王某又于去年6月26日給了王華10萬元。
法院認為,王華和劉波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王華有期徒刑4年、劉波有期徒刑3年。 (記者孫思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