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疑祖父母挑撥父母離婚將其刺死
核心提示:湖北15歲少年王武因懷疑疑祖父母挑撥父母離婚,又因無法承受祖父母批評教育遂將其刺死。法庭調查發現,王武從小有爺爺奶奶撫養、教育長大。案發后王武主動投案自首,并遞交了書面悔過材料,老人親屬也遞交了諒解書。最終法院對王武依法減輕處罰,判刑十二年。
湖北15歲少年王武因懷疑10歲時父母的離婚因爺爺奶奶挑唆而起,又因無法承受爺爺奶奶的批評教育而將兩位老人殺害。
近日,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武有期徒刑12年。
10歲少年埋下怨恨種子
“你明天把李麗的錢搶了,把她趕到娘家去。”這是2005年,王武在10歲生日前一天聽到爺爺奶奶對爸爸說的話。
第二天,王武的爸爸果然搶了妻子收的人情錢,還將王武和他媽媽送到外婆家。
后來,王武的父母協議離婚,王武隨母親生活。2010年年初,已再婚的父親將王武接回湖北省天門市某初中讀書。不久,父親再次外出打工,并將王武托付給爺爺奶奶撫養、教育。
王武在法庭供述中說,自己一直認為父母離婚是爺爺奶奶造成的,而且從小爺爺奶奶經常打他,就有了殺爺爺、奶奶、爸爸的想法,并一直記在心里,“爸爸接我回來后說,他對搶了媽媽錢的事很后悔,我就和爸爸關系和好了,但心里還是沒有原諒爺爺奶奶”。
經調查法庭發現,王武不滿兩歲時,父母即外出打工,他從小由爺爺奶奶撫養、教育長大,且王武對同學知道其父母離婚之事很敏感,性格孤僻,逆反心理較強,多次與同學發生矛盾并打架,爺爺奶奶嚴厲的管教更使其心懷怨恨,并直接導致了本案的發生。
刺死祖父母后報警投案
今年1月12日,王武放學回家。爺爺奶奶又因王在學校與同學打架之事,對他進行批評教育。
王武在法庭上供述稱,爺爺奶奶說自己在學校打架,批評他不聽話,并說不要他了,這導致其作出殺害爺爺奶奶的決定。
當晚21時許,王武趁爺爺奶奶熟睡之機,拿著手電筒和家里平時用來砍柴的木質尖刀來到爺爺奶奶的房間,用刀首先朝爺爺的頸部刺了兩刀,并隨后又連刺兩刀,導致爺爺倒在床上;奶奶隨后呼喊救命,并抓住王武刺向她的尖刀,王武隨手拿起床頭的剪刀猛刺致奶奶死亡。
王武隨后給同班同學打電話,告知其自己將爺爺奶奶殺死了。同學讓王武打電話報警。
當晚22時24分許,王武用家中的電話撥打“110”投案,公安機關接警后趕到案發現場將滿身鮮血的王武帶走。
后經法醫鑒定,王武的爺爺系被單刃銳器刺傷頸部,致頸動脈斷裂,因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奶奶系被單刃銳器刺破左肺,致左側開放性血氣胸、失血性休克死亡。兩位老人被害時均為75歲。
親屬遞交諒解書
漢江中院調查發現,案發后,王武積極悔罪,在被羈押期間,認真反省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向法院提交了書面悔過材料。
法院還查明,被害人生育有四子三女。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子女七人向本院提交了諒解書,對王武因家庭矛盾、年幼無知等原因而殺死爺爺奶奶的行為表示諒解。
漢江中院認為,王武持尖刀、剪刀殺死爺爺奶奶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其系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后主動投案自首,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并取得了親屬的諒解,故對其依法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宣判后,王武當庭表示服判并真誠悔罪。
(文中涉及當事人均為化名)
故事背后
此案的承辦法官認為,王武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其心智尚未健全、遇事沖動、逆反心理較強的主觀原因,也有社會對離異家庭的孩子缺乏理解、關愛和心理疏導,以及王武的家庭關系不和諧、缺失親情、生活不穩定等客觀原因。王武最終走上犯罪道路,確實令人痛心,引人深思,希望全社會都來關注離異兒童的心理健康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