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警察在網上實名舉報公安局副局長引起轟動
新民網消息 一篇內容詳盡的舉報材料幾日來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其中3名舉報人為民警,他們在材料中詳細寫出了自己的姓名和職務等信息;而被舉報人則是去年8月份剛被任命為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汪廣賦。
實名舉報材料詳盡列出十余起案件
這篇舉報材料大約在28日被發到網絡上。在材料的開始,舉報人首先詳細列出了自己的姓名和職務:劉繼全,中共黨員,一級警督,現任漢中市公安局漢臺分局黨委委員、紀檢委書記;李樹信,中共黨員,二級警督,現任漢中市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特勤大隊副大隊長;尚志,中共黨員,二級警督,現為公安漢臺分局法制科民警。
在內容上,這篇長達8000余字的材料共詳盡列出了十多起案件,包括案件當事人的相關信息,甚至寫明了涉案車輛的車牌號,以“證明”汪廣賦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任公安漢臺分局局長期間的一系列問題。舉報材料稱,這些案件均應被列為刑事案件,涉案人員也應受到刑事處罰,但因汪廣賦的“強制命令”,導致涉案人員均“逍遙法外”。
舉報人:一切都是為“打抱不平”
昨日下午,記者約見了舉報人之一的劉繼全。“我當了38年警察,在漢臺分局當紀檢委書記也已經8年了。我沒想過要升官,做的所有這一切,都是出于義憤,都是打抱不平。”劉繼全說。這位58歲的警官曾任公安漢臺分局原南大街派出所所長、分局辦公室主任等職。
劉繼全稱,他對汪廣賦相關問題的反映,是從去年8月份開始的,當時漢中市委組織部、漢中市公安局政治部正考察擬提拔的副局級領導干部。而讓他開始舉報的導火索,則是一起取保候審的保證金問題。“1996年的案子,當時案子沒查清,當事人交了1萬元保證金后被取保候審,這些錢本應向當事人退還,但當事人多次反映,市局也兩次下文,問題卻始終不能解決。”劉繼全稱,他后來就此事給分局黨委成員和上級有關部門都發了文件,汪廣賦知道后很生氣,要求“發出了多少收回多少”,他因此“差點跟汪廣賦干起來”。
據劉繼全說,開始只是他一個人在舉報,后來他因工作的關系得知另外兩人也要舉報汪廣賦,并已經在搜集材料,于是3人開始聯合行動。幾天前,他們將材料貼到了網上。
被舉報人:材料中都是“捕風捉影”
因汪廣賦“有事忙得很,走不開”,記者昨日下午與他在電話中短暫聊天。“材料上寫的都是捕風捉影!”53歲的汪廣賦現主管刑偵工作。對于此事,他很氣憤,但氣憤的原因并不在于被下屬舉報,“一切反映問題的途徑都是暢通的,在他們最初反映問題的時候,我就表態過,可以讓有關部門來查,如果查實,該怎么處理我都沒意見。但是他們把這個東西發到網上,而且還在材料中寫明了案件當事人的姓名,這是違反相關規定的,況且還有一起強奸案涉及的是未成年少女,這在法院都要不公開審理的。”
據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漢中市紀委在本月中旬已派工作組進駐漢臺分局,進駐的當日,有關部門也給分局黨委班子成員專門召開會議,要求配合紀委的工作。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