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錢袋子”邊設“老鼠夾”
從2011年6月起,天柱縣凡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在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同時,雙方法定代表人都要簽訂一份《工程建設廉政合同》。合同規定雙方在工程實施中的制度、質量及資金等方面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和人民群眾監督。對資金流失,違規建設,工程質量作了周密的保護,人民群眾將這一舉措形象地稱為:“錢袋子”邊設了“老鼠夾”!
《廉政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相具同等效應,實行同時簽訂、同時檢查、同時驗收,違者都將承擔法律責任。《廉政合同》簽訂后,工程建設施工開工前,要設廉政公示牌,公示廉政內容,公布建設單位、工程中標方內部舉報電話,和行業主管部門、紀委監察部門等舉報電話,便于群眾對照檢查監督。工程業主方和中標方的有關人員必須制定廉政責任細則,并組織學習。廉政制度要上墻,學習要有記載備查。工程結束后,工程業主方和中標方要對《工程建設項目廉政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并向項目行政主管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提交備案。
紀檢監察部門、項目行政主管部門將不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情況形成文字材料與工程合同一并歸檔備查。
天柱縣《廉政合同》在作風建設年中順應而生,對防腐反腐有著極大的輔助作用,“錢鼠”感到振驚,不敢以身試法。(龍勝洲 姜貴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