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11·3”重大死亡肇事逃逸案偵破紀實
11月3日19時28分,貴州省黃平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剛接一群眾電話報警稱“舊州石牛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兩輛摩托車翻在路邊,有人員受傷,請交警前往處理”。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舊州派出所、舊州交警中隊民警先期趕往現場,對現場進行保護并展開調查、勘查工作。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龍世堪組織辦案民警也在第一時間從黃平縣城驅車趕赴事故現場,指揮現場處置工作。
事故現場位于省道黃平縣境內,距縣城30余公里,204省道湄(潭)黃(平)140公里+150米處,民警到達現場后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了認真仔細的勘查,事故現場有一輛號牌為貴JX3402兩輪紅色摩托車左側翻于其行駛方向(黃平-余慶)道路中間偏左的公路上,前輪位置一人躺臥于公路上已死亡,附近路面上遺留有大量痕跡、泥土及車輛碎片散落物,距貴JX3402號紅色兩輪摩托車15米處,有另一輛撞壞的無牌紅色二輪摩托車,兩車之間有一條約10余米長不連續的側滑印跡。
到達現場后,辦案民警對現場進行初步勘查,認真細致全面核實相關情況。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龍世堪通過對舊州派出所、舊州交警中隊民警已掌握的事故信息結合現場情況分析,判斷確定現場死者唐某(男,住貴州省福泉市陸坪鎮浪波河村26號),另一名傷者王某(男,住貴州省福泉市陸坪鎮浪波河村)分別系貴JX3402紅色二輪摩托車駕、乘人,從福泉到黃平石牛途中發生事故,傷者王某在舊州醫院進行救治,無法提供任何案件線索,初步判斷事故現場至少為3人,1人去向不明。經對周邊縣、市醫院和鄉鎮醫院核實,并無此人的情況,確定該起事故為一起兩車相撞一車遺棄現場的重大死亡逃逸事故案件。
鑒于事故路段道路是通往黔東南凱里市、施秉縣、黔南州余慶縣、甕安縣、福泉的交通要道,交通流量大,地理位置復雜,村寨多,民風社情復雜,案件偵破難度加大。于是迅速啟動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應急工作預案。同時,龍世堪副局長分別向州交警支隊陳龍支隊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侯美嘉和分管公安工作的楊彰勇副縣長進行匯報,緊急調集周邊鄉鎮政府、派出所和村級領導干部職工群眾展開排查、布控、查緝工作。州交警支隊陳龍支隊長當即指示:“要不惜一切代價,務必偵破此案”。縣公安局侯美嘉局長指示:一是成立“11.03”專案組,由侯美嘉局長任組長,龍世堪副局長、交警大隊長任副組長,抽調刑偵朱為民、宋建強、吳海峰,交警孫偉、羅露陽、黃壽波、潘家國、劉剛、派出所民警為成員的專案組;二是對現場勘驗、保護;三是對物證提取;四是查緝無牌車輛的所有人;五是排查走訪,連夜開展工作;六是做好善后處理和維護穩定工作。各項偵破查緝工作緊張有序的開展,通過一夜的工作,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龍世堪同志親自指揮,帶領辦案民警,不辭勞苦一方面與辦案民警一起對事故現場展開細致入微的勘查,一方面調集周邊鄉鎮、村干部職工、派出所民警對轄區內二輪摩托車駕駛人的情況調查走訪,同時對村、鄉級衛生室和周邊縣市醫院進行排查核對可疑人員。
經過大量的調查走訪信息核實得知,逃逸的摩托車駕駛人系一青年男子,舊州鎮周邊村寨本地口音,自稱是舊州本地人,在現場用苗語喊路過現場的2名群眾:我翻車了,請幫我抬一下車。在兩群眾的幫助下將車抬上公路后,青年男子看見自己的摩托車前輪已經損壞嚴重,前燈車頭損壞,不能駕駛,趁著夜色棄車逃走,不知去向,兩過路群眾以為是其翻車,就熱心的對其進行幫助,又聽其口音是舊州本地的,就沒有過多留意其的更多情況信息。時間已是次日凌晨5時,但案件仍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專案組決定對現場通宵值守,警戒保護,待天亮后,進一步的深入細致勘驗和物證提取。同時對摩托車銷售網點進行排查,但均無該車的銷售記錄,案件陷入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