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死在拘留所訴訟案”一審宣判
據貴陽晚報消息 11月9日,鎮遠縣法院對鎮遠縣男子林強死在該縣行政拘留所,其妻子和女兒狀告縣公安局索賠80萬元案件下達一審判決:確認被告縣公安局在對林強執行行政拘留期間沒有不履行法定職責行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鎮遠縣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6月5日,被告鎮遠縣公安局以原告尹紅之夫林強吸食毒品海洛因為由將其抓獲。6月6日,被告給予林強行政拘留14日的處罰,當日交由行政拘留所執行。6月10日,林強在行政拘留所自縊死亡。
鎮遠縣法院認為:鎮遠縣公安局對林強的行政處罰決定,并無不當?h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拘留室的建設符合標準,不存在不安全因素。據悉,原告因不服一審判決,表示將提出上訴。
(李凱 齊白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