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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財富山莊杯”黔東南州十佳旅游特色小吃評選大賽比賽規則和計分辦法
一、比賽時間
2014年8月29日 上午 9:00時—下午18:00時
二、比賽地點
凱里市苗侗風情園會展中心
三、比賽內容
每名選手現場制作1—2道名點或名小吃。(10人量,其中以2人量供評分)采取場外預制,現場制作的方式進行。(制作評分完畢按組委會安排進行布展)。
比賽采取100分制。評分標準主要包含味感(30分)、質感(30分)、觀感(30分)、營養衛生(10分)四個方面。評分表如下:

四、比賽方式
1、參賽選手
參賽選手由各縣市旅游局(辦)、旅游星級飯店及旅游餐飲店推薦。
2、比賽原則
比賽的小吃,應具有黔東南州本地民族、地方特色風味,充分展示、發揮黔東南地區的地方特色,有濃郁的鄉土氣息和風味,在傳承的基礎上,即有創新又適應飲食消費發展潮流。
A、不準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劑。
B、原料搭配合理,講究營養均衡。
C、小吃制作必須衛生、安全。
3、賽場規則
A、比賽順序:由組委會采取抽簽的方式,確定每位選手的比賽場次和灶位,并發放號碼牌。
B、撿錄:選手持號碼牌,帶齊自備的原料,包括盛器(應無店微店名標志)到撿錄處進行檢錄入場。
C、賽場:選手按規定對號入臺位后,認定所需用品、用具。監理員律料。比賽開始后監理員開始計時。選手制作之后,交其作品清理現場干凈,然后退場。未清理現場的,評委將適當扣分。
D、時間:兩個品種現場制作時間為30分鐘,超時適當扣分。
本次大賽現場公布參賽選手的比賽分數。每道特色小吃經評委品嘗后進行現場打分亮分,由主持人現場公布參賽選手的比賽分數。
五、評分規則
1、比賽現場設主任評委1人、評委7人、主持1人(主持比賽程序、對評委打分、記分員統分情況以及比賽結果進行現場公布)、計時計分員5人、協調員2人(負責叫號,協助主持人安排選手入退場次序)、監審員2人(現場監審)、監理員2人(負責現場監理工作)。評委按照各項比賽內容的評分標準認真打分,評分時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計時計分員現場計時計分、統分,監審員對現場比賽、打分及統分等情況進行監督,確保整個比賽過程公平公正。
2、本次大賽滿分為100分。比賽項目主要包含味感、質感、觀感、營養衛生等四項。評委現場打分亮分,參賽選手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最后取5個有效評分的平均分為總分,小數點后保留2位。
3、參賽選手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如有并列超出排名數量,以味感評分高者為勝出,再相同者,通過加試問答決出保留者。
4、參賽選手或領隊如對評委的評分有異議,可現場向大會監審組提出,由監審組指定評委答復,最后以主任評委裁決結果為準。
六、比賽注意事項
1、8月28日20:00點在財富山莊酒店會議室進行比賽順序抽簽,領取參賽牌號,逾時視為棄權。比賽當日(8月29日)上午8:30點前,所有參賽選手須憑參賽牌號進行參賽。比賽結束后,務必將參賽牌號歸還大賽組委會。(聯系人:潘樂樂18685505322)
2、參賽選手須按時參加比賽,不得遲到,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自動棄權。選手參賽時,號碼牌一律佩帶在左腰部,比賽前5分鐘進入指定地點等候比賽。
3、每位決賽選手必須提前著廚師服裝、佩戴廚師帽參加比賽。未按規定穿戴的參賽選手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期間穿戴的衣帽不得有店標店徽,并保持工作衣帽整齊、工具、餐具清潔。
4、參賽時間為30分鐘。(如烹飪時間超過30分鐘者可于參賽前一天向組委會領取場外加工申請表或提前申請帶半成品于比賽當天檢錄)。(聯系人:龍宜歡15208557927)
5、組委會只提供工作臺和爐灶,其余參賽所需用具及調配料等物品均自行準備。(注: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
6、參賽選手須自覺遵守比賽規則,不得干擾評委評分。
7、參賽選手須遵守賽場秩序,禁止吸煙,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揚下腳料、不準高聲喧嘩、不準使用他人的原材料(物品)及半成品,務必保持賽場安靜和清潔衛生。
8、參賽選手須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統一安排與調度,候賽期間未經工作人員允許不得進入賽場,不聽勸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