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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小君女士便撥打了凱里市客管局的投訴電話,對如此沒有職業道德的司機希望相關部門能嚴肅處理。4月24日,凱里市客管局通過黔東南民生聯系給小君女士回復,司機已書面以及電話道歉。
當前,在凱里街頭,出租車拼客的現象屢見不鮮,已經形成“氣候”。記者調查發現,拼客在乘客中有很高的支持率,他們認為,拼客可避免資源浪費和提高出行效率。
出租車司機楊師傅說,他每天遇到的要求拼車的乘客不少,數都數不過來。但成功的不太多,運氣好的話,有7、8撥,甚至十幾撥,運氣不好時,就只有4、5撥。“拼客是否成功,駕駛員說了不算,你得尊重第一位上車的乘客,要拼客必須征得他(她)的同意。另外,要求拼客的乘客所走的線路要與第一位乘客的相同。”楊師傅說。
“拼客是為了盡快抵達目的地,提高辦事效率,人人都有忙的時候,應該理解。”市民廖先生說,他認為這是一舉三得的事情,一得是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增加了;二得是第一位乘客的出行并未受到影響;三得就是要求拼客的乘客也能在短時間趕到了目的地,緩解乘車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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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以前,黔東南州內其他縣份出租車拼客的現象屢見不鮮,市民大都樂于接受,在凱里,拼客卻很鮮見。去年以來,因為凱里市區人口增多,市民出行“乘車難”,于是出現了拼客的現象。因當時相關法律法規對此的規定并不太明確,所以引發爭議,引起了媒體的關注。
今年3月1日,《貴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以下簡稱為“條例”)頒布實施,該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七款明確規定,未經乘客同意,不得招攬他人合乘。第五十九條還規定,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七款等規定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從業資格證5至10日。
條例頒布實施后,凱里市客運管理部門為了規范出租車的拼客行為,接受廣大乘客監督,在每一輛出租車上駕駛室醒目位置張貼了“未征得先上車乘客同意,不得拼客”的溫馨提示。
凱里市平安出租車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經理胡興民說,現在法律法規對拼客有了相對明確的規定,但一些出租車駕駛員在操作時還不規范,因而引發投訴。“今年3月1日之后,我們公司仍然還接到與拼客有關的投訴。”胡興民說,所以,對駕駛員的教育與監督還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