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很多超市標簽上的商品或者名稱寫得不清楚,或者標簽沒有對應實際的商品,讓顧客很難辨認哪種商品對應的是哪張價格標簽。小編在市區一家超市的貨架上發現貼有很多價格標簽,不知道對應的是哪個商品。有一部分部分商品只在貨架外貼有價格標簽,而每件單品的商品外包裝上,并沒有粘貼打碼機打出的標價簽。
商品標簽價格與結賬價格不符,商家優惠宣傳與實際商品不符等情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其中,超市的物不對價行為還涉嫌價格欺詐。消費者購物實質上就是和商家簽訂了契約,商家應該明碼標價,契約方顯公平公正。商家變更價格,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如果因商品擺放混亂、促銷牌更換不及時或者標簽模糊等原因導致消費者看錯價格,商家的行為屬于價格欺詐,消費者可以得到雙倍賠償。

針對部分超市價簽不規范的現象,超市的價簽擺放不規范的情況其實是有悖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條款的。按照有關規定,商場和超市里的商品按規定是一定要明碼標價的,且商品零售必須做到一貨一簽,一一對應。商品價簽統一制定,目的是為了避免商家漫天要價、隨意要價,蒙騙消費者。
消費者一旦發現商品或者價格名不副實,要及時與超市交涉。如果交涉不成,應及時向物價、工商、消協等相關單位反映,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商品,消費者要謹慎購買。一旦發現這些商品存在問題,可以向工商部門反映或者舉報。
因此,商店提供商品應當明碼標價,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規格、等級等有關情況。與此同時,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