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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因上海的高院法官集體嫖娼丑聞和高額招待費而掀起輿論狂潮。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在這起事件中,4名法官到高檔娛樂場所喝花酒,最后發展到嫖娼,費用是誰買單,在上海有關部門公布的處理決定中并未提及,但按“常理”,這筆費用肯定是由組織者郭祥華支付。而郭祥華在這項違法犯罪活動中的開支,則可以用“業務招待費”的名義,在年終核算時進入上海建工的費用科目。也就是說,最終是由這家上市公司的投資者來為違法亂紀者買單。
上海建工2012年年報顯示,其管理費用科目中的業務招待費高達1.78億元,該公司去年凈利潤增幅只有17.65%。這就是說,上海建工每賺100元錢,有11元用到了招待當中。(劉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