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黔東南一人獲刑1年、并處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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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1-30 17:14:59 來源:三穗縣人民法院
醫藥非小事,事關人民身體健康。今日,
三穗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刑事案件,以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2018年年初,被告人吳某某為謀取經濟利益,購買“風濕勞傷透骨丹”在趕集時擺攤以每顆一元至二元不等的價格向群眾銷售,共計獲利1.45萬元。2022年7月4日案發,經黔東南州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吳某某所銷售的“風濕勞傷透骨丹”系假藥。
三穗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無批準文號的藥品而購買后進行銷售牟利,其行為構成銷售假藥罪。
藥品安全是最基礎、最重要的
民生問題,關系著千家萬戶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影響著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保障藥品安全才能夠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切莫病急亂投醫,一定要到正規的醫院或藥店購買藥品,切勿購買無批準文號的藥品,要加強對假藥的甄別能力,提高防范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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