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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貴州共獲得8.6億元,用于支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嚴禁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
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以及下達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進行建設,嚴禁將中央預算內投資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項目建設所需其他資金要確保足額及時到位。嚴禁未經批準擅自變更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如確需調整,須按權限報有關機關批準。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調整影響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規模的,應及時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調整。
不得安排這些項目
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核,原則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網、綜合管廊、城市廣場、城市公園等項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項建設資金未落實、規定時間內無法開工建設的項目;要符合本地區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資能力,切實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和金融風險。
重點支持這些內容
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中央預算內投資要重點支持項目排水防澇設施內容,要統籌考慮支持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區,完善“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方案。同時,要切實落實項目建設條件,重點安排因配套基礎設施短板影響群眾使用的項目;對審計、督查發現存在問題多、整改不到位的市縣,要減少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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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十四五”計劃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9.74萬戶
近年來,我州搶抓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推動惠民生擴內需、推進城市更新和開發建設方式轉型,逐步實現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十四五”期間,我州計劃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9.74萬戶。
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把握改造重點。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征求居民意見并合理確定改造內容,重點改造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
二是堅持因地制宜,做到精準施策。科學確定改造目標,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層層下指標;合理制定改造方案,體現小區特點,杜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三是堅持居民自愿,調動各方參與。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激發居民參與改造的主動性、積極性,充分調動小區關聯單位和社會力量支持改造、參與改造,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
四是堅持保護優先,注重歷史傳承。兼顧完善功能和傳承歷史,落實歷史建筑保護修繕要求,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在改善居住條件、提高環境品質的同時,展現城市特色,延續歷史文脈。
五是堅持建管并重,加強長效管理。以加強基層黨建為引領,將社區治理能力建設融入改造過程,促進小區治理模式創新,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
到“十四五”末,確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建設設施完善、服務便民、宜居整潔、安全綠色、和諧共享的“美好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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