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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您好,山與城的電梯鋼絲繩壞了, 物業遲遲不修電梯 業主出行安全每日驚心膽顫。
買房子,我們到底圖什么?請物業,我們也圖什么呢?
山與城的居住體驗好不好 每個人都有發言的權利 ,而我認為,既然我住在這里,我就有發言權。人的一生,買一套房,實屬不容易。
從2017年買房入住以來,安全隱患一直備受威脅。當時買房子的時候,銷售說的是,山與城的房子屬于雙路線電梯,永遠都不會斷電,就算停電了,還有備用電,或許,這一點,吸引了我們購買山與城的房子。
從入住的時候開始,電梯事故的頻出,鬧得更是風風雨雨,甚至有過大熱天,停電爬樓,簡直是太棒了,備用電梯的承諾,瞬間瓦解,甚至已經瓦解無數次了。電梯根本無法運行!
8月3日,我們小區在大熱天突然關停了電梯,電梯為客梯,甚至關停的24小時,幾乎從來也沒有過,整棟樓的業主,上下班,都擠著一部電梯出行。
幸運的是,孩子沒有開學,家里沒有老人生病,出行卻成了安全隱患的一顆雷。
8月3日,物業發出了一個溫馨提示,如我下面的圖所示。電梯鋼絲繩斷裂,需更換鋼絲繩,具體恢復時間待定。此公告里,沒有說明,鋼絲繩斷裂,需要業主動用維修基金!


8月5日,物業經理在群里發出電梯鋼絲繩斷裂停運,需要啟動維修基金維修。瞬間業主群就開始炸裂了,為什么呢,是業主不愿意出維修基金嗎,不是的,從2015年交房開始,入住多年,每年的電梯幾乎是不斷的維修,維修。(這個時候我有疑問,多年來電梯的故障維修不斷,一直從來沒有問我們維修基金的問題,可是這一次,不用維修基金,還修不了電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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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鄰居問,這個電梯才用幾年,就壞了鋼絲繩,電梯質量有沒有問題,問題是,多年來,不斷的維修,為什么維修?
問題的出現,維修基金就成了火熱的話題!
事發當時,鄰居們請求物業公司先修好再來走基金流程,現在停著好一段時間,還沒有消息,嚴重影響了業主出行上下班高峰期。
此刻,物業在走流程的過程中,矛盾才是真正的開始!
看下圖:不同意啟動維修基金,物業就不修電梯。

通過以上的圖片,大家可否看出來,大家對電梯壞了,動用維修基金的反映,僅僅只是因為維修基金嗎?
物業公司在電梯故障的時間,沒有采取緊急維修措施來緩解業主的生命安全威脅感,并且,業主的心聲幾乎沒有任何的反映。
在此之前,1棟的電梯鋼絲繩,也斷裂,物業要求動用維修基金遭到了拒絕,但是電梯沒有多久就已經維修好了,恢復了正常,物業聲稱1棟已經動用維修基金修好了電梯,可是事實情況如何?鄰居們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走訪了建設局,建設局根本沒有批準動用維修基金修鋼絲繩。到了2棟,為什么電梯不能修了呢、非要啟動維修基金呢?
8月10號左右,物業開始將啟動維修緊急的維修方案發到群里公示,需要業主們簽字同意啟用維修基金修電梯!
群里鄰居們表示抗議之后,以為就有下文了,過了8月15日,電梯依舊沒有修好,已經嚴重影響鄰居上下班出行,電梯壞了,為什么沒有及時修電梯,物業公司的態度在哪里,解決問題的態度在哪里?
群里物業代表說:電梯從安裝到使用,都有定期進行維保,鋼絲繩斷股,已經超過質保,磨損比較大(請注意,磨損比較大),更換需要2萬多,物業費包含日常維保,鋼絲繩屬于大件,需要啟動維修基金!
有的鄰居們就說了,物業公司,是服務整個山與城,應當把業主的問題及時解決,整棟樓住著老人,小孩,誰的安全不是時刻備受威脅。
總之,各種聲音已經風風雨雨,電梯就是沒有修好。這樣耗下去,怎么辦,電梯沒有修,也沒有解決,有的業主已經同意動用維修基金,有的業主已經是不同意動用維修基金,瞬間,同意的不同意已經開始開戰了,唇槍舌劍,不依不饒已經將整個和諧鄰里的關系弄得雞飛狗跳。
群里的聊天真的很精彩,物業的回答也很精彩,居住在這小區的人,是否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舌尖上的戰場。
眾所周知,現在許多房子都是有房屋維修金的,在房屋的設備出現了問題時,這筆維修金就能利用上了,不過想要使用維修金的話,還是需要業主的簽字同意才行,但是在維修部件時,有時業主就會有不同的意見也屬于正常不是嗎?
物業聲稱他們沒有維修電梯是因為有不同意的業主一直沒有簽字,所有修不了電梯!
然而不同意的業主,到底在乎什么?是無理取鬧,因為沒有簽字同意動用維修基金,就被鄰居當做另類一樣,備受法律“知識”補充的威脅。


不同意的鄰居需求很簡單:動用維修基金之前,是否有權利知道,電梯的使用交付時間,購買合同,和購買發票、維修合同,質檢合同,來保證電梯屬于質量合格產品,同時,電梯維修多年,維修哪些記錄,哪些程序,哪些部位是更換的零件配件,公開透明,讓大家認可,而物業什么都沒有。
持續一個月,電梯一直沒有維修,眼看著開學在即,領居們期間走訪了不少的單位,也始終得不到處理結果。物業始終很強硬,到底是什么原因如此大的背景,多方單位走訪也解決不了我們業主出行安全問題?
為了解決孩子開學電梯的問題,為了緩解鄰里群里爭吵不斷的矛盾,主動積極協調的鄰居到社區也沒有解決,為了孩子們上學,老人以免有點意外,出行安全隱患上,請求物業拿出公共收益先把電梯修好,可是物業不同意。說我們沒有業主委員會,不能查看收益。有的物業說,這幾年來,物業沒有一分錢的公告收益,包括電梯廣告是免費的,樓下廣告區域也是免費提供的。
我想問問,業主作為消費者也好,是否享有知情權,在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前,個人,集體都有權知道公告區域收益明細,均被物業拒絕,并且補充“法律”知識來威脅業主沒有業主委員會就不能查看收益。
面對面社區調解,物業拿不出維修維保記錄,沒有電梯公司的維修合同,多年來的維修單位是哪個單位,什么都沒有,可積極維權的業主,最后,都受到了排斥。
9月1日,孩子們開學了,在解決問題的基礎之上要求強制查閱維修記錄。
最后意外發生了。。。
當天,來到物業公司,領導們都不在崗,等了很久,才等到了工程部的主管,要求查看電梯的相關信息。
以下是圖片:解說從2015-2021年3月,物業公司每隔2個月都要給電梯做養護,所有的養護記錄,截止于今年2021年3月,也就是說,壞了的鋼絲繩電梯,已經有5個月沒有保養了!所有的圖片,已經證明沒有任何保養記錄!并且證明,翻閱了所有都沒有看到后續保養記錄,也不接受后續補充記錄。


鋼絲繩是電梯設備運行的重要部件,一般使用壽命為6年。其次,為了安全隱患。我國特種設備監察條例規定,電梯設備必須年檢,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年檢單位必須出具檢修建議書,可以緩發、不發安全檢驗合格證。從電梯交付開始,2015-2021年,每年都有檢驗報告,證明沒有存在隱患。
可是,更驚奇的是,山與城黔東南鴻基物業公司2021年7月27日,剛取得由黔東南州特種設備檢驗所發出的檢驗報告,報告證明:由檢驗機構,官方公章,正常程序,檢驗人員認真執行檢驗程序之后得到以下結果:懸掛、補償裝置及旋轉部件防護項目,鋼絲繩:懸掛裝置、補償裝置的磨損,斷絲,變形等情況,資料確認符合 均為合格項目!




由此,還有,8月7日 物業公司更換了法人 注資1000萬,變成了50萬,這個變化,到底包含著什么,這么大的小區,50萬的注資公司是否達到A級小區的服務資質,我們無從所知,請相關人員幫我們查閱!

從以下我們得知,物業公司在更換法人,并且減資程序中,沒有進行公告業主,也沒有在任何官方媒體進行減資公告。物業服務公司都換了,我們卻不知道,而我們之前這幾年來的公告收益在哪里,我們也無從所知,就想看看我們的收益有多少,物業告知我們沒有權利查看。
山與城是一個大樓盤,50萬的注資服務公司根本達不到我們的小區的配套服務A級資質,然后每一個股東名下都要好幾家公司,我們的物業服務質量越來越差,卻無計可施,業主投訴無門。
在整個維修過程中,為什么在8月3號電梯的公示中只說明電梯恢復時間待定,為何在更換法人的前兩天,我們的電梯需要啟動維修基金來修,不然一直不給修。我們有權利質疑,更換法人,前公司法人可以對1棟電梯執行緊急維修,而即將更換的法人沒有任何的收益所以要維修基金來修。我們的公告收益在哪里,我們想知道有多少?為什么不可以?
我們有說過,如果電梯程序走不來,為了孩子上學,上下班,先用公共收益來修電梯,不夠的我們業主來補,不行就不行。
如果說鋼絲繩屬于動用維修基金的標準,請出示電梯的購買合同,維修合同,維修記錄,物業拿不出來。到底為何?電梯三天兩頭維修,維修記錄為什么沒有?
山與城公共收益是屬于我們業主的,法人更換,沒有進行公示, 我們的收益在何處,我們無從可知,對于公司減資,我們無法認同,物業公司欠著我們業主公共收益沒有歸還,在債權沒有清楚的情況下,我們不能認同物業公司的作為。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注資50萬資本是否達到我們小區的配套服務,我們多年來交的物業費沒人任何的發票,請求行使知情權,查詢公共收益合同,收益明細,把收益歸還業主歸檔!
我們不同意動用維修基金,一直認為多年來,電梯經常維修為什么拿不出維修記錄,在履行物業工作職責中,在2015年-2021年3月期間一直保養維護,為什么在3月之后沒有任何的保養,長達5個月的不作為對電梯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負全部責任,物業沒有把日常維護做好,對于這種不保養行為導致鋼絲繩斷裂負全部維修費用,有錯嗎?
在2021年7月鋼絲繩檢測全部合格,回到剛才的物業說的,有很大的磨損,為什么檢測報告中沒有體現,短短5天的時間,鋼絲繩斷裂。一個人有了重大疾病,剛做的體檢沒有檢查出來說有病,5天之后,就生大病了,是醫院失責還是病人有問題?這樣的疑問有錯嗎?
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電梯故障,這點只有專業人員才能檢測出來,不過既然電梯已經損壞掉了,還是盡快把電梯修好恢復大家生命出行安全,本來維護和維保沒有做到位,不應該修電梯嗎?
另一部電梯頻繁又出現故障,到時誰來保障業主的安全,非到那一步才修電梯嗎?
在此期間,說是市場監管局查看過電梯,為何在這么嚴重的服務關系矛盾中沒有公開工商檢查的結果呢。
電梯壞了要找原因:第一要查電梯是否在質保期,如果在質保期就應該開發公司維修。如果不在,我們懂法,改修就修,該用我們也同意, 第二要查電梯損壞的原因:A、是因為物業公司過失, B、是因為業主過失導致, C、是因為電梯維保公司維保不到位。
如果是以上原因A和C占的相應責任最大,不應該負責嗎?跟業主的維修基金有什么關系呢?
第三如果已過質保期,是自然磨損損壞,就要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可是 可是 剛由黔東南州特種設備檢驗所發出的檢驗報告是沒有磨損和變形的,何來的自然損壞呢?
一石激起千層浪。
經歷了大修、排查,沒有維修記錄,有檢驗合格的報告,為什么電梯還是要我們業主來承擔呢,大修不是每一層每一根螺絲都該檢查嗎?
這樣的小區,我們欣賞和尊重每一個服務的人群,互相尊重,和諧鄰里,物業領導不作為來解決鄰里之間的矛盾,不解決電梯安全,沒有第一時間報備社區尋求第一緊急維修方案,我們業主奈何得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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