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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堅稱自己沒有錢還款。面對執行法官釋法說理,王某海依然不為所動,執行法官見王某海如此“頑固不化”,便對其下了“最后通牒”,“再不按照承諾履行相應案款,就對你采取拘留強制措施。”并向其宣讀搜查令和拘留決定書。看到法官動了真格,被執行人王某海終于答應還錢,并當場聯系親友籌錢,一個小時內就將35496元執行款籌齊。
案情回顧:
被執行人王某海欠申請人趙某聯塔吊租賃設備費、交通費、誤工費2.5萬元及利息,因王某海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趙某聯于今年8月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法院協商解決,被執行人王某海承諾今年9月底前將案款全部履行完畢,但承諾期限已過,被執行人王某海遲遲還未履行。

看到執行法官真的要把自己送進拘留所,被執行人王某海終于害怕了,迫于壓力當場電話聯系親友籌錢,經與申請人協商,申請人同意免除利息3552元,被執行人當場交付執行款35496元,至此該案順利執行完畢。(作者:石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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