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經審理查明:2005 年至 2019 年,被告人張琦利用擔任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三亞市委副書記、海南省儋州市委副書記、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儋州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谑形瘯浀嚷殑丈系谋憷,為相關個人和單位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 1.07 億余元。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琦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于張琦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