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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20年11月底,家住坌處鎮街上的彭某未經他人同意,雇請人員擅自在天柱縣坌處鎮坌處村背后的商品材砍伐現場制裁他人堆放的杉木伐倒木,欲將木材搬離現場據為己有。事發后,彭某謊稱其制裁的木材是在其山林中砍伐的,經辦案民警調查核實,拆穿了彭某的謊言,最終將其鎖定為盜竊罪犯罪嫌疑人,并對其執行刑事拘留。
山林原野不是法外之地,事實真相不會屈服謊言。彭某盜竊他人財物,妄圖通過謊言脫罪,等待他的,終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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