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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月28日,丹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丹寨縣綠谷副食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于2020年1月27日下午從“凱里市金萬年文具批發店” 以2.5元每個的價格購進“保為康”牌一次性口罩120個,標示銷售價為每個10元,丹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適用簡易程序于當日對該店進行行政處罰。
案例二
1月29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凱里高鐵南站的“阿牛哥特產便利店”進行監督檢查。經查,該店以每個2元的價格購進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的“三無”口罩銷售,銷售時未進行明確標價,執法人員對剩余的18個“三無”口罩進行了扣押,此案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三
1月29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凱里市凱運大道“固漢達五金機電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經營部1月27日從鑫興勞保經營部稱以5元的價格搶購自吸過濾防顆粒物呼吸器,然后以7元至1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并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該經營部的行為涉嫌構成哄抬物價、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四
1月29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鑫興勞保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該經營部銷售有脫脂棉紗布口罩、自吸過濾防顆粒物呼吸器等產品,均未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也未能提供銷售票據。該經營部的行為涉嫌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五
1月29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對“凱里市高氏診所”銷售一次性口罩進行檢查。經查,該診所銷售有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的一次性使用的“三無”口罩,系從一鄭某的手中以1.2元一個的價格購進,以1.6元價格進行銷售,該診所未能提供進貨票據及銷售臺賬,未索取供貨方資質材料,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執法人員于當天對發現的口罩進行扣押,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六
1月28日,凱里市市場監管局對凱里市芝發仕煙酒店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店銷售有醫用口罩,該店未進行醫療器械銷售備案,涉嫌未經備案擅自銷售醫用口罩,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凱里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店銷售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790個予以扣押,目前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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