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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信息公開(第二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等文件的要求,黔東南州熙平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貴州炳盛坤工程設計有限公司承擔我公司《劍河縣廢舊金屬、塑料顆粒資源回收利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第二次公示向公眾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劍河縣廢舊金屬、廢舊電子產品、塑料顆粒資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黔東南州熙平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劍河縣革東鎮麻栗村麻栗坳。
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經度:108.387208°,緯度:26.701453°。
二、建設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性質:新建
投產日期:2021年4月
行業類別:C42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總投資:本項目投資總額為280萬元,環保投資105萬元。
占地面積:總用地面積為10000m2,建筑面積約8000m2
生產能力:年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的能力為1500輛和4000噸廢舊電器,本次項目不涉及廢舊塑料顆粒造粒和破碎。
拆解汽車種類:根據《中國汽車分類標準》(GB/T3730.1-2001),本項目拆解汽車的種類主要是轎車、載重貨車、客車、摩托車,不包含特種車。
勞動定員與工作制度:項目定員20人,年工作天數300天,1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設食堂供應中餐、辦公室。
三、項目主要環境影響因素
1、施工期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對空氣環境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揚塵,主要產生與土石方開挖、平整土地、建材裝卸、車輛行駛等過程中。
(2)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分為生活污水。
(3)項目施工期間噪聲主要來源于建筑施工過程,主要包括施工機械設備噪聲,物料裝卸、碰撞噪聲及施工人員的活動噪聲等。
(4)施工期固體廢棄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方、建筑垃圾。
2、營運期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項目建成運行后,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切割過程產生的粉塵、殘余油品回收時揮發的廢氣。
(2)本項目的廢水主要為報廢車輛清洗廢水以及生活污水。
(3)生產車間的機械加工設備運行時將產生噪聲。
(4)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不可回收一般拆解產物、除塵器金屬粉塵、廢電子電器部件、廢油液、廢蓄電池、廢制冷劑、廢尾氣凈化裝置、廢電容器、廢含油抹布、廢機油濾清器、廢活性炭、廢防凍液、廢液化石油氣罐等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
四、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
(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科學管理,嚴禁在大風天氣下施工,對裝卸車輛進行定期灑水、覆蓋,空氣施工機械和運輸工具尾氣排放,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并覆蓋篷布、嚴禁沿途灑落等。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階段廢水污染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施工作業產生的施工廢水,二是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合理安排施工計劃、施工程序,減少在雨季進行場地的開挖,減少施工廢水的產生;施工廢水應設置臨時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土建等施工,不外排。施工期員工生活依托周邊農戶,不外排。
(3)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主要來自于施工所產生的挖掘殘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別設立臨時堆放點,貯存生活垃圾的貯存設施采用密閉容器,并遠離人群。建筑垃圾堆放區應采取壓實和遮蓋措施,防止揚塵和滑落。設立專人負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衛生和安全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處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廠區環衛人員定期清運處置。
(4)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建設施工方應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精心布局和文明施工,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進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聲、隔聲等治理措施。
2、營運期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
(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切割作業在封閉車間內進行,在切割工位設置集氣罩,收集的含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由排氣筒放。
報廢汽車拆解進行殘余油回收過程中揮發產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在拆解工位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的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達標后由排氣筒放。
污水處理設備使用密閉設備,減少異味外溢。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報廢車輛清洗廢水全部集中收集后輸送至污水處理系統處置,處理后的廢水循環用于報廢車輛清洗,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通過處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對產生的廢物進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盡可能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規范》等相關規定暫存、運輸、處理。對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滲入地下,并及時地將泄漏、滲漏的污染物收集并進行集中處理,其防滲要求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執行。
(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鎮環衛部門統一定期清運處置。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可回收的材料、零部件等,分類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分類分區存放于廠內專用危廢暫存間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5)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新增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項目的設備選型上首先考慮選用低噪聲設備,各種設施均布置在車間內,作好基礎減振。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主要結論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環境保護規劃,對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達標,對評價區域的環境影響較小,因此,從環境保護的角度上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查閱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郵件或函件向建設單位索取征求意見稿。
公眾意見反饋與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黔東南州熙平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經理;聯系電話:15286642137;
聯系地址:劍河縣革東鎮麻栗村麻栗坳;
編制單位:貴州炳盛坤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工,聯系電話:18685511121
聯系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甲秀北路235號北大資源夢想城1.2號地塊第2-A03棟
七、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主要征求相關單位及周邊(主要指劍河縣境內)群眾的意見,內容包括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是否贊同本項目建設等。
八、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6kFWpth5UvT5ULP4t-qSRg。提取碼:3cll。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
十、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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