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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經(jīng)是一句老生常談的事情,但總有部分駕駛員抱著僥幸心理,在喝酒后仍舊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總認為自己運氣好不會被交警查獲,但當被查獲時,才知追悔莫及。

2019年5月12日晚21時24分許,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二大隊民警正在轄區(qū)天黃高速公路機場收費站開展酒駕違法行為查處時,一輛車牌為貴E*****的輕型普通貨車在進站時不服從交警手勢指揮,強行沖關后被收費站卡口橫桿攔停,當交警在檢查該車時,發(fā)現(xiàn)車輛駕駛員潘某渾身酒氣,后經(jīng)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員潘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14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而駕駛員潘某一直對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存異議,高速二大隊民警現(xiàn)場依法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了駕駛員潘某的駕駛證后,帶起至黃平縣人民醫(yī)院抽血送檢。

經(jīng)詢問駕駛員潘某得知,其中午從家里開車去飛云洞趕會,玩到下午七點來鐘時,和自己的老庚在路邊狗肉攤吃狗肉時喝了兩瓶啤酒,到晚上九點過,以為交警已經(jīng)下班不會被查車,就開車回家,哪知道才到收費站就被交警查個正著。

目前,該案血液已經(jīng)送檢,等待檢驗結果出來后進行進一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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