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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60歲的靖江男子張軍(化名)在微信交友上認識了一名自稱在校大學生的年輕女子李梅。張軍是一位企業高管,事業有成,認識李梅之后兩人迅速打得火熱,對李梅很是動心的張軍,提出約對方當面相見。

李梅果然應約而來,兩人下午見面吃飯,晚上就一起去了賓館過夜。為了表達情意,張軍給了李梅一筆錢,讓她買新衣服。兩天之后,張軍忍耐不住再次約李梅約會,這一次李梅也按時赴約,并且又去賓館里過了夜。

第二天醒來,張軍發現李梅已經離開,自己的錢包里現金被拿走,隨身佩戴的價值5萬多元的勞力士金表也不翼而飛。張軍試圖聯系李梅,但是微信已經被拉黑,電話號碼也無人接聽。張軍不好意思讓人知道自己和李梅的關系,就沒有報警。
誰知道,幾天后,李梅又再次出現,重新加張軍為好友,告訴他如果肯買一個LV的包給她,就把勞力士手表歸還。張軍一聽,爽快地賺了4000多元給她,但李梅一收到錢,再次把張軍拉黑了。

又過了一個多星期,李梅竟然又一次出現,這次李梅說自己和張軍過夜之后,已經懷孕,要3000元醫藥費去做人流。如果不給她這筆錢,那么她就到張軍的公司里去鬧事。氣憤不已的張軍對自己一再被李梅耍弄忍無可忍,終于報了警。

警方接報后展開調查,原來李梅偷走張軍手表當下就已經賣給了當鋪,得到35000元,而這塊表已經被當鋪賣給了湖南一位客戶。警方找到了湖南的買家以后,李梅還出了3500元,把手表贖了回來。

靖江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梅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價值54270元的勞力士男士手表,數額巨大,已經構成盜竊罪。但李梅主動投案,認罪態度較好,退還了贓物,因此從輕處罰。日前,靖江法院已經判決李梅有期徒刑1年9個月,緩期2年執行,并罰款人民幣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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