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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是黔東南州長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禁漁期,期間禁止所有天然水域內的一切捕撈行為。為嚴格落實禁漁期制度,該州2月12日印發了《關于做好2018年黔東南州禁漁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導16個縣(市)結合實際分別制定具體的禁漁工作方案,并通過電視、廣播、張貼通告等方式將禁漁通告在各鄉鎮農村廣泛宣傳,促使廣大群眾了解并支持禁漁工作,禁漁工作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
在禁漁首日各地積極開展了宣傳活動和執法巡查任務,榕江縣根據群眾電話舉報,查處了電魚案件兩起,繳獲肩負式電魚設備兩套,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深挖當中。
為確保禁漁期工作有效開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2月27日,黔東南州農業委會、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黔東南州公安局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在黔東南州公安局聯合召開了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專題會,參會人員對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中有可能遇到的問題和困難進行充分討論,并決定形成會議紀要,作為指導全州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犯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各部門密切配合,暢通司法銜接,及時處理違法犯罪人員。通過社會各界的努力,保持該州水域內的生態平衡,促進漁業資源的恢復和提升。(黔東南州政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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