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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 肖居龍 攝影報道)3月28日,凱里市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局以及交警大隊聯合下發通告,從4月1日起,禁止機動車、非機動車車輛在凱里市區人行道上停放。
近幾日,記者在凱里市區逛了下發現,多數“人行道停車點”已經找不到車輛的蹤影了,有些不知道該通告的市民停車在原“人行道停車點”也會被警察蜀黍勸離,但仍有部分人行道上還是依然有著車輛在違法亂停。




目前“禁止機動車、非機動車車輛在凱里市區人行道上停放”還是個新規定,市民們都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交警蜀黍都還以勸導為主,但如果車上沒人也無法通知,只能貼單,所以他們也希望大家都理解一下,支持交警蜀黍的工作。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早有明文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這次凱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城管局、市執法局禁止車輛在人行道上停放的整治,既是基于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也是凱里創建文明城市的客觀要求。雖然這對一些機動車駕駛員停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但卻為市民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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