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近日,劍河縣南哨鎮由鎮政法委牽頭,鎮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村委會等多部門參與的聯動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水電站庫區淹沒土地補償款拖欠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紛爭。
南哨鎮朗晃村鐮刀灣珠潮灘水電站,是該鎮群眾集資入股修建的,籌措資金750余萬元,多為銀行貸款,發電量1300千瓦,于2005年動工,2009年建成發電,電站設計庫區洪水位海撥499.64米,正常蓄水位493.62米,水利部門設計洪水位線下應作實物指標調查予以補償。然而電站業主在庫區內還欠約3至4米未作實物指標補償,每當洪水一來,當地群眾田、土遭受,損失較大,群眾迫切要求電站業主,要將庫區內的山林、田、土補償到499.64米范圍內;同時電站業主曾經承諾要給群眾恢復生產生活道路和便橋。多年來未得到落實,群眾怨聲較大,電站業主一直在強調自己資金短缺,現金融部門不給貸款,遺留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
2016年7月21日,當地遭受洪災,庫區未征用的田、土被水沖砂壓,道路阻斷,電站機房被淹,停止發電至今,10月17日,電站業主請技術員進場維修機械,群眾集聚20余人以先兌現補償為由,阻攔電站維修機械,一時間雙方箭拔弓張,情緒激憤,并發生口角,易引發群體性械斗。為避免事態擴大,鎮黨委、鎮政府高度重視,及時組織力量深入現場疏導勸解,約定時間雙方派代表集中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商調解。
經過多日的協調,南哨鎮多部門聯動調解工作組在充分考慮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及電站業主資金短缺等因素情況下,多方面努力,反復協商,耐心勸解,當地群眾與電站業主終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庫區洪水位海撥499.64米線下,未征用的田、土,由電站業主每年每畝田、土補償600元人民幣給農戶,一直補到電站報廢為止,田、土仍長期歸群眾管理使用;山林還未征用的部分由電站業主與山主現場當面協商補償金額;群眾生產生活便橋,待朗晃公路水泥路面硬化完成能正常通車,電站業主開始施工架橋;2016年受災的稻田由電站業主負責作一次恢復,今后再受洪災由群眾自己消化;庫區內的雜房等個案問題由群眾本人與電站業主協商解決。至此,該起箭拔弓張的群體性糾紛終已化解,確保了一方穩定。(黃萬剛)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