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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wǎng)訊 近日,劍河縣檢察院將被告人汪某、余某等8人以涉嫌開設(shè)賭場罪于2016年3月7日向劍河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經(jīng)查,2015年7月底至8月12日期間,被告人鄧某(在逃)邀約被告人汪某、余某、羅某、鄧某甲、成某、陳某先后在岑鞏縣客樓鎮(zhèn)鄧某甲家、草馬坡鄧某乙家、大龍?zhí)链臣茵B(yǎng)雞場開設(shè)賭場,用撲克牌作為賭博工具,以“劃船”方式聚眾賭博,并從中獲取賭博漁利。在賭場開設(shè)期間,被告人李某負責(zé)在賭場收取漁利后交給鄧某。被告人代某將大龍?zhí)琉B(yǎng)雞場的房子租賃給被告人鄧某甲等作為賭博場所。同年8月12日23時許,劍河縣公安局民警對大龍?zhí)琉B(yǎng)雞場進行檢查時,當(dāng)場抓獲被告人汪某等8人及其他違法參與賭博人員30人,收繳賭資共計644848.1元。
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開設(shè)賭場或者明知他人開設(shè)賭場仍提供幫助,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因此,嚴(yán)厲打擊賭博違法行為,有利于震懾賭博違法犯罪人員的囂張氣焰,凈化社會風(fēng)氣。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龍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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